雨花集 第二集

第五十六章 大乘四德

 

大乘四德,就是常、樂、我、淨。根據涅槃經的解釋:不遷名常,安穩名樂,自在名我,無我為淨。再從燃燈錄之解釋:常者就是涅槃之體恆而不變,無有生滅,運化常用而不絕,就叫做常。與涅槃經所云不遷,同一解釋。信士到了大乘之時,當然免去遷移流轉,永恒不變。與初基者不同,就是此一點。大凡人的任何事物,總逃不了遷移流轉,日日變化。無常經之「紅顏變白髮,富貴變貧賤」,就是指此。因為小乘中不能打破生滅,一有生滅,自然要遷移。沒有遷移,怎能生滅?到了大乘,已經無有生滅,因此可以稱得永恒,永恒就是常。

 

樂就是涅槃之體永寂而安,所為適心,未嘗有礙。意思就是說,人到了大乘,涅槃之體經已休止永寂。寂就是指一切思維妄念,完全寂然不動,如此大圓鏡智必顯,故所作所為,都是適其心而無所礙,便叫樂。

 

我者,自實之名,自在之體。我不過是一個名稱,為眾生服務之一種體素,而其名為我。但應有自在之性,乃得稱我。

 

淨,就是除去一切污垢,隨緣共處而不染謂之淨。一個人很難不近污穢,不近邪惡,但能夠隨緣共處而不為所染,就是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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