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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花集 第二集

第四十四章 四事

 

人何以有罪惡,犯罪之因素是欲、恚、怖、痴,佛法稱為四事,又稱四行。

 

欲是見甚麼想甚麼,求不得時就千方百計不擇手段,任何罪惡都做得出來。所以欲是罪惡之祖,沒有欲便不會生罪。

 

恚是起惡念而以武力奪得之謂。所以恚是欲之幫兇,比欲更可怕,欲之不得,便由恚而行事。

怖就是恐嚇。若有不從,以XX對付,此之謂怖。

 

痴本來是作妄想解,痴念是也。但行痴的意義,就是識些少就以為全部都懂,由痴意而去判斷各事,明白多少就以為自己了不起,自以為是去自行自定。痴雖比前三惡為小,但其遺害亦不亞於前三惡,妄作胡為,不堪設想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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