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花集 第二集

第九章 記

 

記,就是追憶。人世間,勞勞終日,腦海中留存了過去之種種印象,弄至煩惱諸多,迷津深入。

 

世事繁瑣,日中所作,夜間所為,是否件件做得對?是否樣樣作得合?除了檢討之外,應該不留痕跡,才能清心寡念,才能專心去做領悟工作。

 

所謂煩惱,就是不應記而記。譬如流水落花,逢場作慶,此乃一時虛幻,事過情遷,何必追憶?假如一有記憶,馬上心魔蕩漾,易入邪途,最低限度,亦陷於求不得苦之中,或者求而可再得,又陷於沉淪不拔之苦海,故應忘記,勿回首,勿思量。

 

又如仇恨連綿,忘之可化敵為友,記之則嗔恨在心,忿忿不平,易入罪城,故應忘之。

 

又或蒙恩深厚,受義難忘。為求了此因緣,常懷圖報之願,原屬合理,但仍有損本身修行之虞,亦應暫時放下,不要思量。他日力有所逮,然後見機行事,方合正理。

 

但是佛理玄機,深文要訣,乃是應有所記,牢牢記之,不特不惹煩根,且可脫離苦海。

 

記與不記,其效果有若天壤之別,可不慎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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